为进一步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管理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培养具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具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优秀学生党员。
第二条 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教育由学生党支部通过进组织、进企业、进网络(“三进”活动),组织开展标准化、常态化、网络化的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帮助顶岗实习学生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使之成为一名“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第三条 本办法要求的顶岗实习学生党员,即为了教学实践和学生就业需要,自主联系,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未毕业的学生党员。
第四条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通过开展“进组织、进企业、进网络”活动,完善措施、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不断提高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第五条 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培养人、支部书记共同管理的原则。在学生党员离校实习前,集中进行一次加强党员组织观念的教育,同时提出实习期间学生党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提醒他们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并做好记录,作为接受教育管理和考察的依据。
第六条 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对即将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党员,由我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做好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实习任务、实习岗位、教育管理具体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 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管理教育实行联系培养制度。联系人一般由党总支部委员、培养人或党员教师担任,联系人要经常保持与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联系(至少每月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每季度向党总支部汇报。特别要加强与顶岗实习学生预备党员的联系,做好转正教育考察工作。
第八条 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双重教育管理制度。学生党总支要及时与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所在的实习单位党组织联系,做好共同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原则上,顶岗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习单位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党的活动。实习单位未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按照非公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对应的管理培养党组织。
第九条 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每月要主动向学院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情况,主要通过电子邮件、QQ聊天、微信群、信函或电话等形式向培养人汇报在外实习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第十条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求每月交纳一次。
第十一条 学院党组织要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和顶岗实习学生党员回校等机会,组织他们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总支(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二条 学院党组织要树立服务型党组织的意识,加强党组织与顶岗实习学生党员“面对面”交流与沟通,可以采取专题调研、关怀慰问、送学上门服务等形式进行。一般情况下,党总支部每2月派党员教师下企业1次。
第十三条 由学院完善党建网站建设,建立网上顶岗实习党员之家。
第十四条 学院党支部要利用微信开放式的公众平台,创建党建微信工作群,强化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党建微信群或公众号,实现一对多、一对一的党建宣传教育管理,及时交流实时解决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困惑。有效解决实习党员点多分散、集中活动难的问题。
第十五条 根据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分布区域、数量和行业特点,按照有利于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方式,各培养人、学生党总支部可以在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相对集中的单位或地区建立顶岗实习党小组,主要负责顶岗实习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预备党员考察工作,同时,定期向学院党支部汇报教育管理情况,使实习党小组成为联系学院党组织与顶岗实习学生党员的纽带。
电子信息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二〇二〇年一月一日
二零二零年顶岗实习学生(2017级)预备党员主要学习内容
时间安排 |
学习内容 |
作笔记次数 |
备注 |
一月、二月 |
中国共产党党章 |
笔记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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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四月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摘编 |
笔记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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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六月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
笔记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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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求:
1、笔记内容,不能照本全抄、要结合工作、有心得体会。
2、三月、六月最后一周向培养人汇报思想工作。
3、六月交思想汇报两篇、笔记六篇。